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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市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知识竞赛选拨赛的通知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4 16:36:02

赣市工商办字[2008]92

 

关于举办我市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知识竞赛选拨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全国、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知识竞赛在即,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工商系统学习、掌握信息化知识,检验全市工商系统信息化应用技能与水平,同时选拔参加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知识竞赛队伍,市局拟举办我市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知识竞赛选拨赛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为保证全系统竞赛的顺利进行,市局成立竞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刘瑞兴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人事科肖雪松科长、培训中心王艳主任和信息中心廖蔚副主任组成,负责全市工商系统竞赛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

1、        制定竞赛实施方案;

2、        组织制订活动安排和竞赛规则;

3、        制作比赛题库及标准答案;

4、        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竞赛评委会,负责有关判卷、奖励工作;

5、        审查参赛人员资格;

6、        通过选拔,确定我市参加省局决赛的代表队队员。

(二)各县(市、区)工商局由一名局领导负责,人事部门、培训中心和信息中心共同组成竞赛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工商系统竞赛组织实施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活动进展情况。
  二、竞赛方式
  竞赛采取全系统网上在线试卷答题和组队现场比赛两种方式进行。
  (一)网上在线试卷答题竞赛
  1、网上在线试卷答题竞赛以总局统一下发的题库和在线考试软件进行,全系统工商干部均可自愿参试。
  2、以参赛人数占本地工商干部比率和满分率两项指标为统计依据,评出优秀组织奖的获得者。

3、网上在线测试答题竞赛拟于20088月底前完成。

4、网上在线测试答题具体时间尚未确定,将在接到省局通知后即刻告知各单位。

5、届时,各县级局须将组织参加网上在线测试答题的情况报市局。测试结果将上报省局并通报全市。
  (二)组队现场比赛的竞赛方式
  1、各县(市、区)局初赛
  (1)初赛以各县(市、区)局为单位进行,由各单位竞赛工作组组织实施。
  (2)初赛为各县级局公开选拨赛,各县局初赛选手不得少于八人,竞赛形式以上机考试为主,市局将统一下发上机考试软件。

3)此次竞赛参赛人员以基层干部、业务干部为主,所有选手必须为工商系统正式工作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在编人员)。从事信息化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参加竞赛。
  (4)各县(市、区)局经初赛,选拔、组织本县(市、区)局代表队参加市局的决赛。每支代表队由3名选手组成,其中至少有2名基层分局干部,并不少于1名女选手。基层分局长以上领导及40岁以上选手参赛的予以加分奖励,每名符合加分条件的选手加2分,一个单位最高加分不超过6分。
  (5)各县(市、区)局初赛应于2008815日前完成。
  2、市局决赛
  (1)决赛由市局竞赛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每个县(市、区)局组织1个代表队参加决赛;

3)决赛分上机考试、实际操作、现场抢答等形式;
  (4)决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预决赛。各代表队以笔试和上机操作两种竞赛方式进行预决赛,取总成绩前6名代表队参加总决赛;
  第二阶段:总决赛。以现场抢答方式进行。

竞赛总分:现场抢答(占40%),笔试和上机操作分数(占60%),决出一、二、三等奖获奖的代表队;
  (5)由市局领导向获奖队进行现场颁奖,并在全市工商系统予以通报表扬;
  (6)市局将从决赛阶段成绩优异者中,选拨组成市局代表队参加全省工商系统参加全国竞赛;
  (7)决赛初定于2008825日前进行,请各县(市、区)局于820日前将参赛队员名报市局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廖蔚、王忠东,电话:0797-8229514
  三、竞赛内容
  竞赛主要以《工商信息化手册》(中国工商出版社20076月版,电子版可以在省局网站的下载中心处下载)所涉及的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基础知识、电子政务等基础知识、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操作系统及故障排除等基本实用操作技能以及金信工程等相关的内容。
  四、奖励办法
  (一)在线答题奖励办法
  优秀组织奖:3名,届时以参加全国在线试卷答题人数和成绩为准,以市局名义向获奖的县(市、区)局颁发“优秀组织奖”。
  个人奖励由国家工商总局向考试合格者颁发“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应用知识考试合格证书”。
  (二)现场决赛奖励办法
  现场决赛奖励设置最佳团队奖、优秀个人奖等奖项。
  第一项:最佳团队奖

以市局名义向获得前3名的县级局分别颁发一、二、三等奖奖牌,给予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600元,三等奖奖金300元。

第二项:优秀个人奖

评出优秀个人奖19名,以市局名义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200元奖金。优秀个人奖拟在各代表队成绩最优者中各产生1名。
  (三)参加全省、全国竞赛奖励办法
  在全省、全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体和个人,省局、总局将给予相关荣誉和奖励。

 

 

 

〇〇八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信息化            知识竞赛                 通知

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87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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