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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工商办字[2008]14号
关于举办全市工商系统信息化知识竞赛
暨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知识竞赛
预选赛的通知
各县、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知识竞赛工作方案》精神,检验全市工商系统信息化推广应用成果,选拔参加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竞赛队伍,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信息化应用技能和水平,市局拟举办全系统信息化知识竞赛暨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知识竞赛预选赛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这次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竞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龙志勤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孔建新副调研员担任,成员由人教科和信息中心人员组成,负责全市工商系统竞赛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对各县、区(分)局竞赛工作进行指导。
竞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主任万国华,成员胡智慧、姚炜。其具体职责:
1、制定竞赛实施方案(本通知);
2、组织制定活动安排和竞赛规则;
3、建立我市现场比赛题库;
4、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竞赛评委会,负责有关判卷,奖励工作;
5、组织各地参加总局网上在线测试答题竞赛;
6、通过选拔,确定我市参加省局竞赛的代表队。
(二)各县、区(分)局由一名局领导负责,人事部门和信息中心共同组成竞赛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有关活动进展情况。
二、 竞赛方式
竞赛采取全系统网上在线试卷答题和组队现场比赛两种方式进行。
(一)网上在线试卷竞赛
1、网上在线试卷答题竞赛以总局统一下发的题库和在线考试软件进行,全系统45周岁以下在职干部职工均要求参试,其他干部职工自愿参试。
2、以参赛人数占本地工商干部比率和满分率两项指标为统计依据,从参赛单位中评出优秀组织奖的获得者。
3、网上在线测试答题拟于2008年8月底前完成。
4、网上在线测试答题具体时间尚未确定,市局将在接到省局通知后即刻告知各县、区(分)局。
5、届时,各县、区(分)局须将组织参加网上在线测试答题的情况报市局。
(二)组队现场比赛
1、 初赛
(1)初赛以各县、区(分)局为单位进行,由各县、区(分)局竞赛工作组组织实施。
(2)为了使此次知识竞赛具有广泛的参与性,避免竞赛变成精英赛和尖子选手赛,各县、区(分)局的初赛,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
(3)为更好地推动基层信息化应用,此次参赛人员以基层工商干部、业务干部为主,所有选手必须为工商系统正式工作人员。县、区局从事信息化工作的人员不参加竞赛。基层分局长以上领导及40岁以上选手参赛的予以加分奖励,每名符合加分条件的选手加2分。
(4)各县、区(分)局初赛应于2008年8月15日前完成。
2、 决赛
(1)决赛由市局竞赛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各单位按照市局分配的参赛名额组队参加市局决赛(名额分配表附后);
(3)决赛分笔试、上机操作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笔试;
第二阶段:上机操作;
以笔试分数(占40%)、上机操作分数(占60%)折算,评出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5)决赛初定于2008年8月底前进行,请各县、区(分)局于8月20日前将参赛队员名单报市局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姚炜,电话:6456829。
三、竞赛内容
竞赛主要以《工商信息化手册》(中国工商出版社2007年6月版,电子版可以在省局网站的下载中心处下载)所涉及的内容为范围,涵盖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基础知识、电子政务等基础知识,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操作系统及故障排除等基本实用操作技能以及金信工程等相关的内容。
四、奖励办法
(一)在线答题奖励办法
优秀组织奖1名,届时以参加全国在线试卷答题人数比率和成绩为准,以市局名义向获奖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个人奖励由国家工商总局向考试合格者颁发“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应用知识考试合格证书”。
(二)现场决赛奖励办法
现场决赛奖励设置个人一、二、三等奖、优秀选手奖奖项。
以市局名义向比赛成绩前6名的选手分别颁发一、二、三等奖奖励证书。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2名,每人奖金300元;三等奖3名,每人奖金200元。
同时,评出优秀选手奖14名,以市局名义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每人100元奖金。优秀选手奖从比赛成绩第7至20名中产生。
(三)参加全省竞赛奖励办法
在全省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队和个人,除省局给予的荣誉和奖励外,市局亦给予相应的奖励。
附件:参赛人员名额分配表
二00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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