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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峰在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促进长江三角洲联动发展合作会议上强调 积极开展工商部门联动合作 努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6 8:55:50
    12月2日,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促进长江三角洲联动发展合作会议在上海市召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苏浙沪三地工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共商、共议、共建、共享”的原则,充分发挥工商机关的职能作用和整体优势,携手共进,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创美好未来,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王东峰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发展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这为区域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坚持统筹兼顾、合理规划、发挥优势、落实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还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座谈会上指出,长江三角洲地区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为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注入了动力。

  王东峰强调指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高、综合实力强的区域之一,也是市场化程度发展迅速和最具有活力的重点地区。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联动发展,是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苏浙沪三地工商部门,在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积极探索地区间的协作与配合,在市场主体准入、受理消费者异地申(投)诉、开发互联互通的消费维权网络平台、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打破地区分割,建立统一、公平的市场环境,实现长江三角洲地区市场监管的联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苏浙沪三地工商部门共同举办促进长江三角洲联动发展合作会议,积极探索在更大范围内推动长江三角洲的联动发展,既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又是落实三省、市政府共同举办发展协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符合长江三角洲三省、市的共同利益,特别是三省、市将联合开展股权出资试点工作,建立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交流机制,开展多领域合作,更具有典型示范作用。这不仅有利于长江三角洲地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高资本运行效率,而且有利于降低企业重组改制成本,拓宽企业投资融资渠道,也有利于发挥三省、市工商部门整体优势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鼓励苏浙沪三地工商部门大胆创新,积极实践,更好地服务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搞好产业升级换代,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高地,优化市场环境,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王东峰要求,苏浙沪三地工商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总局党组和周伯华局长的要求,切实做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监管与服务的统一,监管与维权的统一,监管与执法的统一,努力实现市场监管和服务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一是要立足本职,依法监管,促进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诚信的市场秩序;二是要服务大局,积极培育各类市场主体,促进经济科学协调发展;三是要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要加强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要按照“共商、共议、共建、共享”的原则,充分发挥工商机关职能作用和整体优势,携手共进,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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